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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以来,衡水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以有力措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地,不断提高党领导检察工作的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创新发展。
加强政治教育,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具体检察工作中
一是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2019年以来,市检察院机关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专题党课19次。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过程中,切实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同时组织开展了“我的初心”主题征文、参观冀鲁豫省委党校展览馆、观看红色影片、开展党史国史专题讲座等教育活动,并通过举行学习井冈山精神心得交流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网络考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考试等,及时巩固和深化学习成果,确保学习不走过场。
二是将政治教育与各项检察工作相结合。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全市检察工作推进会及各项重点工作专题部署会等重要会议上,都将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有机统一问题,放在首要位置,进行详细阐释和强调,并将“讲政治”要求融入各项具体工作部署中。
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提升党领导检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意见》,厘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范围、程序、要求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
二是制定《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了党组工作程序,为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是修订《衡水市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决策的事项范围、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等,进一步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领导集体决策和监督力度。
强化监督落实,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政治督查。重点针对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去年下半年,先后对6个基层院开展了系统内政治巡察,今年又专门成立工作指导组对巡察问题较多的院进行为期一个月实地指导,切实解决问题,增强政治能力。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定期开展司法规范大检查活动,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发生司法腐败、涉法涉诉信访高发、执法司法质效不高的重点岗位和诉讼环节,整改和规范执法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强化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持续整治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严格执行《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制订出台《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精准整治“四风”若干规定》。建立健全队伍作风状况分析研判、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市县两级院出现的违法违纪苗头进行“回头看”和“即时清理”。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衔接配合,强化队伍管理
一是建立完善与党委组织部门衔接配合机制。为落实好员额制改革等司改措施,市检察院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领导人员任免程序(试行)的通知》,奠定了市县两级党组班子建设和检察队伍管理工作基础。陆续解决了员额检察官对应行政职级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退休工资待遇、退休证办理等具体问题,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衔接配合。控申、案管和执法业务部门与派驻纪检组建立了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部门审查。
三是改进检察队伍管理方式。将政治素质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组研究决定或推荐人选,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研究制定并逐步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行全面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职级晋升、绩效奖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