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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孙华卫)“你们这么快就把钱给我要回来了,还亲自送到家里。谢谢法院!谢谢法官!”9月3日,阳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延飞来到申请人钱某海家送执行款,年老的申请人钱某海激动地说。
2016年,钱某竹和钱某海姐弟二人因一处房产的拆迁款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拆迁款由姐弟二人均分。由于此房产拆迁时只登记了姐姐钱某竹的名字,因此县支付中心将会把拆迁款汇入钱某竹的银行账户,而姐姐钱某竹、姐夫李某云明确表示,不会将拆迁款分给弟弟钱某海,于是钱某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钱某竹、李某云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劝说他们尽快履行义务,但钱某竹拒绝履行。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来到县拆迁办、县支付中心协调沟通、说明情况,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随后直接从县支付中心将钱某海应得的拆迁款冻结并提取。考虑到申请人钱某海年老行动不便,执行法官李延飞等特意将执行款送到了申请人钱某海家中。
图为执行法官到钱某海家送去执行款。
本报记者 梁燕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