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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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中院
“十严”新规整肃会风

    本报讯 (潘守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迅速响应省市委严肃会议纪律有关要求,张家口中级人民法院颁布实行了十项严格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新规定。

    严字当头,突出落实“八项规定”主旨。十项具体规定标题全部冠以“严”字,内容全部体现“严”字,从严整肃会风会纪主线贯穿全篇。

    权责对应,形成体系化管理模式。针对以往启动主体职责不清,承办主体确定错位,请假备案对象不明,会风会纪监督过于随意等突出问题,按照会议主题类型与部门既定职责相对应原则,明确各类会议审批、承办、准假、监督主体及具体职责,从根本上防止交叉冲突、扯皮脱节现象。

    实化问责,将“三个责任”落到人头。分清“三个责任”,领导会议启动、审查文稿、监督查处责任,部门会议主办协办、文稿起草、组织参会责任,参加会议人员按时参会、遵守会纪、请假报备责任;明确现场点评、启动调查、责令检查、纪律处分等具体监督问责形态,将会风会纪整肃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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