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胡华军
党的十九大指明了新时代法治建设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必须准确把握十九大的新要求,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新思路、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动力,走在全社会前列,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法治的力量,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也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人民法院务必牢固树立党的中心大局就是法院第一要务的理念,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党委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展开。严格执行党的路线,紧扣党委工作中心履行审判职责,通过司法手段承担起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重大责任。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大力支持依法行政,有效监督审查行政不法行为,建立服务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在司法结果上体现党的意图和人民的意志,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还必须通过办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延伸职能,建立形势研判机制,善于从司法活动中发现转型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前瞻性分析经济发展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出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措施,明确司法价值取向,引领司法政策导向,引导社会行为规范,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为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是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下转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