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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重点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三个方面。
该条例有10个方面突出亮点:一是搞好行政审批的下放和承接;二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和咨询;三是提高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程度;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实行联合激励和惩戒;五是规范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六是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七是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我省的改革试点任务法治化、制度化;八是严格执法检查的程序和方式;九是采取限产停产的应急管理措施;十是建立评价评议制度,加强对政务服务过程的考核、追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