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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这是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为了给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全省政法机关强化责任担当,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机关先后派出工作组,奔赴雄安新区建设一线,有力维护新区规划建设良好环境。
从6月9日起,省委政法委工作组牵头,为期三个月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清零”行动在雄安新区全面展开。
省法院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就相关案件立案审判执行、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省司法厅成立了支持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雄安新区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了300人左右的法律服务团,随时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新区规划建设的需要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