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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审批,2017年9月7日,省“两办”正式印发《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冀办发〔2017〕31号),并于9月12日公开发布。
这部省委党内法规是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法治河北建设的“重磅助推器”,也是针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年度综合考评中“法治建设科目”的“考试大纲”。实施办法共14条、2900多字,表述简练、内容丰富、规定具体,既贯彻中央发布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又结合河北实际,既坚持问题导向又创新发展,在很多方面体现了河北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