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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出现一次 重污染天气过程
各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本报11月30日讯 (记者 郑伟)根据环保与气象部门会商预测,自12月1日起,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省大气办已于29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于今日中午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今天上午,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召开重污染天气应对解读会,对这次重污染天气的成因、发展及应对措施进行了解读。

    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28日,经该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自12月1日起,我省地面逐渐转为高压后部弱气压场,偏南风影响,风力持续减弱,相对湿度逐渐增大,气象扩散条件逐步转差;2日-3日上午,小风维持,全省尤其中南部相对湿度较大,有明显逆温层,气象扩散条件不利,污染物辐合堆积;3日午后,西北冷空气自北向南逐步影响我省,扩散条件转好,受冷空气推移速度变慢以及上游污染物传输的影响,污染物有可能滞留南部区域,至夜间全省转好,污染过程结束。

    针对此次污染过程,省大气办已于11月29日向区域一城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城市(唐山、沧州市)发布通知,要求各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于11月3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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