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彦凯 记者 陈兆扬)一名山东籍男子开着悬挂有“内燃观光车”牌子的车辆,一路观光进入河北,当他在沧州渤海新区准备上高速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因涉及多项违法,该男子受到应有的处罚。
10月2日10时53分,沧州渤海新区公安警务站民警正在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却挂着“内燃观光车”牌子,民警立即将其拦住。面对民警的询问,车上驾驶员竟指着自己悬挂的“内燃观光车”牌子的小型轿车,振振有词地辩称该车不需要挂牌。经核查,该车为3缸发动机的汽油车,属于机动车,按照国家规定应该悬挂号牌才可上路行驶。而该驾驶员是C4驾驶资格,属于驾驶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就在这种情况下,车上竟然还有两名“胆大”的乘客。
据驾驶员刘某交代,10月2日一大早,他从山东省惠民县驾驶该车前往廊坊市胜芳镇,准备在渤海新区石黄高速口上高速,没想到被交警查获。执勤交警对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刘某因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50元、驾驶证记25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