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勇 苏世猛)近日,景县检察院组织举办指导性案例学习研讨活动,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检察院、衡水市院《关于加强检察指导性案例学习应用的通知》,充分发挥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在检察办案中的作用,以学促用提升办案质效。
活动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领导干部带头学、业务干警研讨交流的形式开展。该院各业务科室干警全部参加活动。该院案管办主任带头学习了高检院第一批指导性案例,通过对案例中的基本案情、办案要旨、指导意义及相关规定等内容的重点解读,剖析了案件典型特征。各业务干警根据指导性案例结合日常办案实际,交流了经验做法。
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连义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指导性案例学习讨论制度,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意义,将其有效运用到检察办案实践中,强化整体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