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姜培)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持续强化“捕诉互动”岗位练兵,切实贯彻落实高检院“捕诉一体”刑事诉讼监督改革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干警刑事诉讼监督能力,优质高效办理捕诉案件。
该院坚持单位组织练和个人自觉练相结合。制定“捕诉一体”岗位练兵活动方案,就练兵内容、练兵目的、练兵达到的效果等明确相关要求,每名侦监、公诉检察官结合自身办案特点制定出具体详细的岗位练兵内容计划。坚持专家培训和检察官交流互动相结合。
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就刑事监督理论观念和“捕诉一体”检察实务进行讲授,挑选侦监、公诉岗位优秀检察官针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实务技能进行讲解,用身边骨干带动身边同事,引导捕诉一体检察人员尽快适应一体化执法办案工作。坚持结对办案和岗位实践练兵相结合。侦监公诉干警认真结对,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实践中,自觉将刑事诉讼监督融入捕诉一体工作中,熟悉办案流程,共同提讯、制作审查报告、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书,共同出庭支持公诉、参加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讨论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