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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未减速让行 司机酿惨祸领刑

    本报讯 (记者 李胜男)开车上路,遇到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该怎么走?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该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否则造成事故轻则扣分罚款重则锒铛入狱。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肇事案。

    2018年5月26日,省会的郭某要出门办事,为躲避早高峰,特地起了个大早。郭某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某路口时,看到刘某在路口由东向西缓慢骑行,误以为刘某要让他,所以并未减速,当距离刘某只剩下六七米时发现刘某并未打算让行,于是立即踩刹车、打转方向,可是由于车速过快、距离过近,还是将刘某撞倒了。同时,为了避让刘某,郭某急打方向盘,与对面驶来的徐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随后,郭某下车立即拨打120和110,并随120救护车将刘某送到医院,第二天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2018年5月26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认定,认定郭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徐某、刘某无责任。

    桥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郭某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郭某在发生交通肇事后,拨打110和120,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应认定为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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