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12月07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遵化法院评查“会诊”发回改判案件
突破“瓶颈”促审判质效提升

    本报讯 (赵英坤)针对上半年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平均审理天数、上诉数等各项指标持续向好,但发回改判率却成了制约实现审判质效指标“三升三降”目标瓶颈的实际情况,遵化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下大力度加以转变,发回改判案件数由上半年月平均23件变为下半年月平均13件,效果明显。

    “严评细查”直面问题。针对发回改判案件比例较高的问题,遵化法院出台《发回改判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细化监管责任,从发回改判案件的登记、移送、备案、分案等方面加强管控。要求所有案件主办人在10日内针对发回改判案件向案件评查室提交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室对发回改判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并出具初步评查意见。对于案件初步评查定性为瑕疵、差错等“错案”或是干警违法的,提交到案件评查委员会最终讨论决定。

    追责与考评“双管齐下”。法院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常态机制,根据《案件评查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经评查认定为瑕疵或差错案件及发现违纪线索的,全部移交监察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同时,还将发回改判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范围。

    专题研讨会“全案、全员”分析。法院不定期召开发改案件专题讨论会,全体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员额法官及审管办、监察室、研究室相关同志参加讨论。案件评查室专职评查人员逐案通报评查意见,其他人员就案件的性质认定、事实分析、法律适用以及实体处理逐一发表意见。讨论结束后,由主管院领导对个性及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形成规范性文件,统一裁判尺度,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