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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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法院成立诉前调解团队
民事案件 调撤率逾97%

    本报讯 (张倩)今年以来,迁安市人民法院通过采取诉前调解、委托调解、诉前鉴定等举措,把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和立案阶段,成效明显。据统计,自今年2月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团队成立以来,共结案1085件,调解、撤诉1054件,调撤率达到97.14%。

    成立诉前调解团队,强化诉调衔接。为了确保诉前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迁安法院专门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团队,抽调1名员额法官、5名法官助理、5名书记员专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同时,结合“登”字号改革,该院出台《关于民商事案件诉前化解和速裁操作规程的规定(试行)》,对当事人起诉的民商事纠纷,一律进行“民登”字号登记,并进行初步分流,适宜调解的,由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团队进行先行调解;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及时转为立案。

    建立委托调解机制,实现纠纷专业化解决。针对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较多的情况,迁安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调解室,特邀3名有一定法律知识且经验丰富的保险公司退休人员担任调解员,在调解团队工作人员的配合指导下,专门对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同时,引入鉴定机构专家、司法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案件咨询、心理疏导、矛盾化解等多元服务。

    采取诉前鉴定,缩短鉴定周期提质效。为了缓解因鉴定周期过长带来的审限压力,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迁安法院将各类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的鉴定提前至诉前调解阶段。对需诉前鉴定的案件,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由诉前调解团队将委托手续交付司法技术辅助室,由司法技术辅助室组织双方当事人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的法律手续并进行现场勘验,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今年以来,该院共委托诉前鉴定414件,结案35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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