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小文)近期以来,张家口市聚焦重点领域抓问题、瞄准病根开药方,全力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431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
张家口市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分类区别处置完成集中整治任务,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核定企业名单,重点集中整治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没有手续的排污企业。列入关停淘汰的,实施“两断三清”,挂账销号,严禁供水、供电,严防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列入整合搬迁的,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列入整治改造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必须立即停产整治,未经县区政府验收,一律不得生产。
为确保“散乱污”整治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切实督促县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市政府成立了12个督查组,在攻坚行动开展期间,对全市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并从全市环保系统抽调工作人员分赴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