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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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翻越马路隔离栏造成事故 谁担责
市民翻越护栏横穿马路。

    □ 文/图 本报记者 赵媛媛

    行人是交通的重要参与者,与机动车、非机动车一样,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范对象,但是在日常出行中,人们会经常看到这样的不文明行为:有的行走在人行道前,对马路对面的红灯视而不见,有的为贪图便利不走斑马线,甚至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直接横穿马路。

    11月4日,记者来到裕华西路与维明大街附近的公交站牌。裕华路是一条东西方向的道路,双向八车道,道路的中间设有一排白色的隔离护栏,隔离栏不是很高,约50厘米。在早上和中午上下班高峰期,记者看到路上的车很多,车速也都不慢,有公交车停靠站后,一些市民下了公交车就会快速跨过道路中间的隔离栏横穿马路。上午9时许,记者看到两名年轻女子在路北公交站下了公交车,然后小跑着跨过中间的护栏,肩并肩从北向南穿过裕华路,而这时一辆机动车从她们的背后迅速行驶过去。有些自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司机看到行人跨隔离栏时会降下车速,或者停下让行人先行。试想一下,如果行人不小心绊倒了,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看到,在裕华路北面的六中公交站东侧50米左右,就有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斑马线,而在公交站西侧200米处有十字路口。

    “每次从这通行,我都特别小心,就怕有行人横穿翻越隔离栏,如果车速过快,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名私家车驾驶员告诉记者,在上班高峰期,有些行人为了“抢”路,随意翻越隔离栏,这样既危险,又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据悉,行人闯红灯和跨越隔离栏横穿机动车道,是行人过马路危险系数最高的两种行为。司机在相对封闭、有隔离栏的车道内驾车行驶往往速度较快,对行人的警觉性较低,隔离设施在一定程度上遮挡了司机视线,很容易让司机措手不及酿成大祸。

    行人随意横穿马路跨过隔离栏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危害,出了交通事故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呢?记者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立坤。任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行人跨越道路中央隔离栏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做法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行人在跨越隔离栏时极易与车辆发生剐蹭或碰撞,也容易使正常行驶的车辆因避让不及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因行人跨越隔离设施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未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一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车辆驾驶人在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时会承担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如果车辆因为躲避跨越隔离设施的行人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跨越隔离设施的行人根据自己行为违法程度的大小,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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