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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乔
“谢谢,太感谢你了!要不是遇到像你这样的热心法官,我和二儿子(以下称为老二)的矛盾不会化解,可能还会更加激化。”刘老先生激动地握着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振通的手说。老人因何发出这样的感慨,其与老二之间又有什么样的矛盾呢?
这话还得从一件执行案件说起。刘老先生因为老二不出400元赡养费,将老二告到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老二就是不掏赡养费,刘老先生遂申请强制执行。张振通接手此案后,觉得此案标的仅仅为每年400元赡养费,且被执行人又有工作单位,所以强制执行并非难事,但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却让他感觉此事肯定另有隐情。经刘老先生介绍,张振通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20年前,刘老先生当时准备退休让子女“接班”。“接班”对那个年代的农村人来说,意味着从此便不用再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成了端“铁饭碗”的城市工人阶级。老人最终决定让老二接班,即被执行人,老大则继续在家里务农。老二在城市里的生活很舒服,而且也娶妻成家,当时父子关系十分融洽。老人心里始终有种对老大的愧疚感,于是平时对老大略显偏向。这让老二感到有点不满,但想想老人把“接班”的好事给了自己,对老大偏向点也合情合理,也就没有说过什么。自从老伴去世后,老人对老大的偏向更加明显,老人卖老家的房子也没对老二说。另一方面,老二所在的单位由于经济效益问题,已经10年没有涨过工资。对于没有技术和学历的老二来说,没有下岗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老二的爱人也没有正式工作,儿子的病又需长期治疗,这让本就不富裕的老二家的生活更加拮据。当听说老人卖了房子,又想到多年来老人对老大的偏爱,再加上缺乏沟通,双方的积怨愈来愈深,于是老二不再去看望老人,也不再给老人赡养费。无奈之下,老人申请强制执行。
接手此案后,张振通找到老二单位的领导了解情况,得知老二在单位里属于特困职工,每年的中秋和春节,单位还会带一些米面油等东西去慰问,而且老二家一直住在单位的单身宿舍,没有自己的房子。了解到这些情况,张振通没有简单地去扣划老二的工资,而是将双方都传唤到法院调解。他向老二说明赡养父母是应尽的法律义务,应时常看望老人,按时给付老人赡养费。老人在了解老二的境况后也很难过,其实他也想让两个儿子都过上好日子,没想到由于缺乏理解与沟通,父子俩竟对簿公堂。老二随后也承认自己做事有些偏激。在张振通的调解下,父子二人言归于好,最后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案件办完,张振通感慨颇多,他说,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在外人看来非常神圣与威严,给人的印象多是“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一面。其实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不仅要严格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维护法律的尊严,对普通老百姓,更需要沟通、交流、尊重、理解和同情,用耐心、细心、热心和诚心,用平常人的心态和方法去做说服教育工作,做到“润物细无声”,会收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