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孩童顽皮投掷石头,砸伤小区居民,引起纠纷。近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4年11月28日下午,男孩孔某在廊坊市安次区某小区内投掷石头,将居民曹某打伤。经医院诊断,曹某为右侧口角软组织挫裂伤,廊坊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结果为轻微伤。曹某痊愈后与孔某家长协商赔偿问题未果,因情绪激动引发急性脑梗,后经过治疗已基本痊愈。
安次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侵权行为人因其侵权行为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应当对其导致的损害结果承担完全赔偿责任。被告孔某在公共场所投掷石块,造成原告身体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被告孔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其监护人孔建军(化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法定代理人孔建军赔偿原告曹某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合计2807.51元。
顽皮是孩子的天性,孩子对自己的行为没有预见能力,因此作为家长一定要对自己的孩子尽到看护责任,切勿让孩子在没有限度的玩耍中“闯祸”,害人害己。
王晓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