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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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约后 房主反悔怎么办?

    沧州张先生问:

    我是沧州人,今年3月份经中介介绍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中介服务合同,王某将其位于高新区的房屋以110万的价格出售给我,我先向王某支付了购房款5万元,其余房款双方约定进托管账户。后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王某反悔了,并称该房屋所有权人是其儿子,他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请问,面对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记者调查:

    记者随即再次联系张先生了解情况,张先生表示,当时与王某签订合同的时候,王某并没有说房屋所有权人是其儿子,而且王某的儿子已经满18周岁了。后来,我再次找到王某就此事进行协商时,王某说是因为他和儿子没有商量好,其儿子不同意卖房了。我就觉得有没有商量好是你们的事,既然已经签合同了就该履行。但是王某现在就是拒绝去办理过户手续,我想问一下,针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权呢?

    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张先生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王某应该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答疑:

    王某儿子已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房屋的所有权归王某儿子所有,王某虽是其父母但其已成年,其父母对其财产无处分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王某以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因此,若王某儿子不同意过户,张先生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王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刁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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