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召渠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衡量标准和主要任务。为如期建成法治政府绘制了路线图和时间表,也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法治工作增强了信心、指引了方向。
着眼长远,增强“三个信心”
增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信心。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纲要》中提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近年来,枣强县建立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法治机构、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增强保障改善民生的信心。改善和保障民生不仅体现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群众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还体现在使权力的运用为群众带来福祉。《纲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论述措施空前、指导全面。枣强县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双随机”制度,努力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为群众创造开放公平的发展环境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信心。法治政府建设涉及社会管理的每个环节,渗透到生活中的每个角落,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法治意识的培养、法治能力的提升,也需要长期坚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虽然任务艰巨,但只要严格按照《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要求,出实招、办实事、动真格,每月有进步,年年求突破,坚持不懈地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立足当前,把好“三个关口”
把好制度执行关。法治政府建设既需道德自律,更需制度约束,要通过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践中,依法行政工作往往不缺制度,缺的是执行。要真正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就要针对不按程序办事、不按规定执行、不按要求落实等行为予以坚决纠正制止,利用问责机制、考核机制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依靠制度的刚性约束形成责任倒逼,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真正实现令必行、行必果。
把好文件制定关。规范性文件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规范性文件坚决不能无计划、不规范制定,坚决不能成为部门利益寻租的工具,坚决不能损害群众合法权益。近年来,枣强县出台了多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规定,更加突出文件制定的计划管理、起草论证、报审流程、合法性审查、后评估和清理等程序,凡需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否则一律不得出台。凡已不符合上级政策、已不存在适用效力的,一律修订废止。
把好队伍准入关。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关乎政府整体形象,折射一个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要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需严把三个“门槛”,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稳步提高。一是严把身份门槛,“临时工”、“合同工”等临时聘用人员不得执法,一律不发执法证件。二是严把能力门槛,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双重测试不通过不得执法。三是严把信用门槛,对因违法行政受到行政处分或被群众投诉并查实的执法人员,坚决吊销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清除出执法队伍。
(作者系枣强县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