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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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检察院
精准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张巍耀 翟福伟)蔚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因地施策、把握关键、紧盯重点,在扶贫开发领域同扶贫部门联合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就扶贫决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方面,出台三项工作措施,精准预防。

    在扶贫决策方面做到因地施策,民主决策。政策制定前期深入实地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分析,过程中聘请专家进行专业论证,后期邀请当地了解社情民意的人士参与分析,全程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制定适合地域长远发展的扶贫方案。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重点预防扶贫对象识别和扶持,扶贫规划和落实等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对重大扶贫工程建设和重大扶贫政策出台等重要事项实施同步预防。

    在扶贫项目方面把握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竞争性谈判等环节严格程序,积极配合项目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廉洁准入制度。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监督职能作用,重点预防扶贫项目审批和实施,工程招标等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积极预防利用扶贫项目审批权和扶贫工程招标权等权利谋取非法利益,及侵害人民群众经济利益、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案件的发生。

    在扶贫资金方面做到紧盯重点,加强与扶贫开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对本地扶贫资金名称、政策依据、补贴标准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清单,建立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依托信息技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管共享平台,有效共享扶贫开发基础数据。定期通报扶贫项目安排,扶贫资金划拨、使用等情况。联合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漏洞隐患,及时提出预防建议,加强警示教育,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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