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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取得第一手资料,王丽利用中午和晚上时间,着便装、骑自行车深入到每个被占地户家中,与他们面对面地进行沟通,消除他们的疑虑,终于获得了可靠翔实的证言。她还从县档案局调取出三个村当年的分地台账,一页一页翻查、对照,查实了每户被占用耕地的亩数和具体的地理位置,并绘制成图。最终确定勾立良非法占用农用地亩数为10.6亩。案件公诉到法院后,法院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受到了百姓的一致好评。
2012年7月,卢龙县检察院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由王丽兼任主任。新的岗位带来新的挑战。她以强化对公安机关强制措施的适用、强化对本院各业务部门违法违规情形的监督为切入点,以统计报表为抓手,使案件管理工作迅速步入正轨。
2014年1月,公安机关移送陈某、贺某等4人非法拘禁案,王丽通过审查起诉意见书发现,贺某在2012年7月19日实施非法拘禁犯罪行为时尚不满16周岁,根据刑法规定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不予受理案件,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行为建议书,后公安机关对贺某做撤案处理。
王丽常说:“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的希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了,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政府失去指望。”王丽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平凡的女检察官,用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的人生信条,用青春铸就着检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