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刘女生问:
我是石家庄人,2008年1月开始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今年8月,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纳养老保险费仅8年,不足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记者调查:
记者再次联系刘女士了解情况,刘女士表示,我和我的丈夫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前几年孩子小、老人常年卧病在床,家里条件比较差,所以办理保险的时候就只办了丈夫的。后来我丈夫跳槽到其他的公司,我才开始缴纳保险,但马上要退休了,才发现缴费年限不够。所以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该如何补救?
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此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续缴或者社保转移。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个人也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律师答疑: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可有三种选择:第一种选择:继续缴费,缴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二种选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第三种选择: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对参保时间比较长的职工来说,选择继续缴费比较有利。
本报记者 刁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