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指出,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是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机制。
秦皇岛市抚宁区政府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听证、责任追究等制度,与复议申请条件、受理、审理程序等事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2013年至2015年,区政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5件,其中依法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0件;依法撤销3件;依法责令履行、终止各1件。
通过对行政复议案件的梳理分析,发现当前一些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方面还存在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而随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加快,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已成必然要求。笔者认为,按照《纲要》精神, 应着力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端正执法态度,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妥善行使自由裁量权,倡导说理式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同时,重视内部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选择熟悉法律知识和执法工作的人员从事法治工作,发挥好行政机关内部法治机构的作用,加强行政机关自身对执法质量的把关。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正确对待行政复议案件,主动接受复议监督,学会并适应做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严格执行复议决定。
恪守公正,进一步规范复议案件的办理。行政复议机关要依法、公正、高效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要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通过畅通渠道、降低门槛等方式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对于确实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及时告知申请人,保证申请人有充足时间寻求其他救济方式。同时,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既要重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又要重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审查;既要审查被申请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又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全面。此外,要区别对待复议案件, 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 通过书面审理及时办理; 对案情复杂、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 通过公开质证听证、现场调查勘查等方式,认真核实情况,努力查清事实,确保复议决定客观公正。要注重提高办案效率,严格遵守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程序规定,严格掌握延长行政复议期限的适用,尽可能降低申请人的复议成本。
强化职能,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作用。行政复议机关要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层级监督的实效。要重视对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理性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要加大复议纠错力度,对于明显错误和严重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敢于变更、撤销或者确认违法,通过公正裁决来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要加强指导监督,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复议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达到“办理一件,带动一片”的效果;通过组织人员培训、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要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在依法复议的基础上,促使双方通过沟通、对话的方式化解矛盾,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作者系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主任)
□ 孙永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