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秀礼 王智勇
去年,清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总体工作布局,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不小的进展。近日,记者专访了清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秋成,检察长向我们介绍了近来检察工作取得的一些成绩。
记者:咱们清河县检察机关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方面有哪些特有的举措?
李秋成:我院积极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法治环境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根本保障。围绕外来企业及重大项目,积极跟进服务,强化专项预防。与招标单位共同推行“廉洁准入”制度,对全县32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在办理涉企案件中优先考虑企业发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做到“三个不停止”,即:查办案件不停止企业正常运行、不停止企业业务往来、不停止市场环境趋善,最大限度地避免司法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中,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去年批捕犯罪嫌疑人27人,起诉36人。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中,提前介入重大环境污染案件,为打造绿色宜居的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护,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件4人,提起公诉6件9人,为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检察机关办案一直是民众关心的热点,咱们在惩治腐败中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李秋成: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策部署,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发挥反腐败主力军作用。持续保持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贪腐案件。去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件9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4人。依法立案查处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在办理上级交办案件的同时,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惩了贪腐,振奋了民心。
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案,去年查办2件4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经依法审查提起公诉2件4人,法院均作出了有罪判决。
我们建成了集声光电为一体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加通俗易懂。我们还深入重点项目、园区开展法治宣传11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结合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5件。依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4件次,保证政府投资安全。
记者:在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咱们检察机关是如何作为的?
李秋成:我们始终把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推进平安清河建设。
去年,在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中,从严惩处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打击涉黑涉恶、“两抢一盗”、集资诈骗等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94件101人、提起公诉231件274人。就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我们开展了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部门的联系,批准逮捕3件3人、提起公诉14件14人。
在化解社会矛盾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和措施,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修复社会关系。经过调解当事人达成刑事谅解后不捕6件7人,不起诉2件3人。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上,认真落实领导包案、检察长接访、律师介入涉检访等机制,妥善办理群众信访38件。
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部署的各类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在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主动作为。会同县打侵办、县法治办沟通信息,完善机制,共同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7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对9名轻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中有不可替代作用,这一作用在清河县是如何体现的?
李秋成:我们把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
刑事诉讼监督中,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加强对证据的综合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坚守不发生冤假错案底线。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4件,不应立案而立案的1件,追诉漏犯15人,发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26件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2次,提起刑事抗诉4件。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调查核实等方式,依法对民事错误裁判和违法执行、违法调解及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去年,受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督促履行职责12件,办理支持起诉5件。通过监督,实现了让诉讼参与人在每一起案件中都看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刑事执行监督中,开展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监督活动。去年进行社区矫正181人,假释10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无一漏管,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5件,纠正社区矫正违法4件。认真开展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件,已采纳变更5件。
记者:司法规范化建设中,检察机关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李秋成:我们把规范司法作为基础性工作抓住不放,突出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对自身办案的制约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开展法律知识培训6次,提升广大干警规范司法意识和司法办案水平。加强案件程序性监控,应用案件质量评查软件评查案件96件,查找并纠正了各个环节出现的瑕疵与错误13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探索开展涉案财物二维码技术管理工作,使涉案财物在刑事诉讼全程序移送顺畅、处置及时、管理规范。
通过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完善“一网两微”平台,出台了加强和规范检察信息公开、检察服务大厅管理细则等制度,推动检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制作并发放宣传卡片1000余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依法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建立律师电子阅卷室,完善预约接待、案件查询、阅卷等规定,积极构建检察干警和律师彼此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投资300余万元建成集涉案信息查询、证据采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侦查技术中心,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构建“信息主导侦查、科技引领办案”新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由传统办案方式向装备现代化和侦查信息化转变。
记者:在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上,有哪些措施和行动?
李秋成:我们首先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切实解决检察干警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完善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从优待检,配置手机办公终端和楼宇智能化管理系统,改善干警食就餐条件,落实干警带薪休假制度,队伍管理日趋常态化、规范化。
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也非常注重,去年,我们先后组织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32期。组织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彭少勇秉公执法、守望正义的先进事迹,增强检察人员对法治的尊崇和确信。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始终以铁规禁令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廉洁从检警示教育,始终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检务环境。
记者:我们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到了群众和政府的认可,今后我们还有哪些工作重点需要努力?
李秋成: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们要树立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司法新理念,准确理解和把握清河在发展中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路径,及时调整和完善服务措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同时要稳定办案规模,狠抓案件质量,持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注重以案释法,促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不断提升“司法产品”的品质,努力让规范司法成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和行为习惯。严格执行高检院司法办案规则,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检察队伍。
今年,我院全体检察干警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继续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清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