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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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义务 法院强制执行

    近日,石家庄矿区法院执行庭成功地为刘某讨要回孩子抚养费及7000元债务,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3月,女方刘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将男方董某起诉到矿区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孩子由刘某抚养,董某每月25日前给付抚养费3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董某于2015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刘某7000元债务款。调解书生效后,董某一直未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也未给付刘某7000元债务款。无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赴银行、车管所、房管所等单位查询董某财产信息,但均未果,且董某不经常在家居住,致使案件暂时无法执行。近日,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在其居住的村里邻居家打麻将,即将这一线索电话通知法院执行庭。执行干警立即将被执行人依法传唤至法院,但董某极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同时告诫其若24小时之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对其采取拘留15天的执行措施。董某怕被拘留,急忙给其家人打电话。随后其妹来到法院,了解情况后表示愿意替董某履行义务,并凑齐本案所有执行款项,于当晚10时交至法院,替被执行人董某履行了义务。

    鲍娜军 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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