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8月11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非法采矿
破坏资源获刑罚

  矿产资源开采需要取得采矿许可证,如果没有许可证而侥幸开采想要谋取暴利,属于违法行为,最后会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怀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采矿案。

  听说采矿很挣钱,黄某便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租用装载机和钩机在怀安县矿山上非法采矿。一开始,黄某轻松获利3000元。他觉得自己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钱挣了,很高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后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省国土资源厅鉴定,黄某非法采矿达数千吨,价值将近15万元。

  怀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采矿罪。黄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此,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追缴非法所得3000元。

  薛保立  张丽娜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