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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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政府定价
药价会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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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5月5日《法治晚报》)

  A

  药价回归合理不能

  仅靠政府审批放开

  余明辉

  此次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标志着我国药品价格新一轮改革迈出了实质性一步。但是,要让国内药品价格(无论国药还是进口药)真正降到合理水平,仅仅依靠药价的市场放开,还是远远不够。

  首先,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大部分药品虽然回归了市场自由流通、获得了自主定价的权力等,但鉴于药品医病治人的特殊性,药品还是需要通过招标采购等其他惯有流程和渠道进入医院。也就是说,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只是消除了以往政府定价环节可能存在的干涉药品市场价格合理形成的因素,但其他干涉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环节,比如药品招标腐败、医生开药的回扣腐败等,还会让患者的用药价格层层加码不合理升高。

  其次, 目前我国的药品生产企业还普遍缺乏自主产权。如果药品纯进口,价高价低基本由外企说了算;如果引进药品生产知识产权,转让费又高得吓人。这就提醒我们,要想真正让我国的患者用上廉价高效的药品,包括国内药企、科研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原药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力度和推广速度。

  最后,我国药品批号的审批还存在很多问题。此前一些药品“降价死”现象频现,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我国的相关药品生产批号审批管理不合理不严谨,一些所谓的新特药却频繁推出,其实就是原有的药品换个名字、配方稍作改动就成了“新特药”,但就可价格飙升。

  由此可见,取消药品政府定价,无疑是打中了目前国内药价虚高的一根软肋,但它充其量只是推动药价虚高众多环节和因素中的一个或一部分,只是我国药品进一步回归合理的第一步。而要想让国内药品价格真正降到合理水平,减轻患者负担,更要从药品流通机制、药品自主产权、药品批号等监管机制、药品招标进医院等环节下功夫。这样,才能切实起到降药价、减轻患者负担的目的。

  对政府取消药品

  定价不必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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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晓哲

  对于即将正式推行和实施的放开药品政府定价,部分人群深表担忧,认为有可能导致部分药品价格过度上涨,直接引发和加剧“看病贵”问题,并给患者利益造成影响等等。然而,在笔者看来,即使出现药品价格改革后的负面问题或“阵痛”,最终的结果将是向好的和值得期待的。

  既然是市场,必然会存在商品价格高与低的问题。世界上从不存在“没有价格落差”的市场。那么,从市场规律分析,只要政府放开统一定价,各大药厂和销售商自行定价,终归会“屈从”于市场规律和消费者选择。可以预期的是,一旦某种药品价格完全放开,即使个别药品短期内利润较高,也会吸引其他厂家进行“逐利”,并逐步压缩利润空间,让价格最终理性回归。这正是市场的魔力和魅力,不正是政府放开药品价格后所希望的结果吗?

  另外,政府取消药品定价,并非“一放到底”,并非当“甩手掌柜”。在通知中明确了“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等规定,还提及要严厉打击和查处种种价格违法行为。很显然,列入药保的药品价格和完全放开价格的药品,都将受到政府监管和制约。尤其是,我国基础药品基本能够涵盖多数患者和绝大多数疾病,最终,完全市场化的药品不过是“贵重和冷门、偏门”部分药品,以及有特殊需求的极少数患者。如此一来,即使药品价格由政府管制变为“放开”,也不足于影响绝大多数患者的利益。

  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核心在“药品价格”、难点重点也在“价格体制”。对医药市场来讲,让市场来决定药品的价格是改革的大方向,而且,无论从历史和现实分析,让众多药品真正走向“市场化道路”,已经迫在眉睫,也是“没有第二条路”可走的选择。当然,任何一项重大改革必然会有风险存在,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负面问题,然而,只要改革方向正确、道路正确,终将抵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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