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相应许可证,商店能否销售香烟?近日,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破获一起与之有关的非法经营案。
该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在和区烟草专卖局突击检查时,从唐海镇一综合商店查获店主方某准备用来销售的中华、黄山等高档香烟135条,后经河北省烟草专卖局鉴定,这批香烟价值11万余元。
经查,方某于2011年初到唐海镇打工,偶然看到有人卖高档香烟很赚钱,就动了念头,也想借此发财,但通过向有关部门咨询,出于某种原因却不符合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2012年5月,他想出一个变通的办法,找到同乡郝某,以郝某的名义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了这个幌子,就租了一个门市,开始购进并销售香烟等商品,先后从5家个体烟酒商店购入高档香烟,慢慢打开了销路,从中挣了不少钱。
如意算盘虽打得不错,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近日,其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刘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