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古冶区废品收购站经营者孙某见利忘义,竟非法收购废机油准备出售,被公安人员查获,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月25日上午10时许,古冶公安分局环安大队民警在对古冶区大庄坨乡某村村南某废品收购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废品收购站院内存放大量废机油,遂当场进行勘查,并将该废品站经营者孙某口头传唤到案。经询问得知,孙某自今年年初以来,将非法收购的废机油存放在其废品站院内,准备出售。该废品站院内3个圆形铁桶、7个塑料桶均装有废机油,为孙某非法收购所得。
废机油属于危险物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古冶公安分局决定给予孙某以10日的行政处罚。
王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