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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模范
——李志辉

  [人物档案]

  李志辉,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合作路派出所副所长。先后获得“全省公安机关先进调解员”、“石家庄市十佳政法干警”等称号。2013年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4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并在北京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小李子”、“李哥”、“李家兄弟”、“李叔叔”……这一连串亲切的称呼指向的都是一个人。他就是“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李志辉。

  说起李志辉这个名字,在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派出所下辖的北合街社区可谓家喻户晓。

  1995年警校毕业后,李志辉走进石家庄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010年4月,他告别特警岗位来到合作路派出所,成为一名社区民警。

  李志辉分管的两个社区大杂院多、矛盾纠纷多、治安状况复杂。关心他的人都替他捏了把汗。甚至上岗前还有同事悄悄跟他讲:“接哪儿也别接这块儿。”然而李志辉有自己的主意——非得干出点名堂不行!

  万事开头难。最初李志辉到社区走访,大伙儿看到后都躲。在工作中,他了解到社区有个读书服务小组,成员都是社区里有威望的老人。于是,他几次三番找到组长何大爷,要求参加老人们的活动。老人们由最初排斥、拒绝,到最后逐渐接纳他。就这样,他一点一点熟悉社区的情况。靠着真诚和执着,不到半年时间,他基本熟悉了辖区的人、地、事、物、组织,哪栋楼有孤寡老人,谁和谁心里有疙瘩,他都一清二楚。

  社情熟悉了,李志辉将下一个工作重点确定为遏制案件高发势头。

  李志辉在社区组织了治安巡防队,依靠楼院长、志愿者、社区居民,推行白天“看”、晚上“巡”、深夜“守”的24小时“全天候”防范模式。他还采用微博、短信、专栏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自编、自写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治安防范顺口溜。在他的带动下,群众警惕性普遍提高,辖区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预防,连续四年未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未发生安全事故。

  干了这么多年警察,尤其是最近几年“转行”成为社区民警,其中的甘苦只有李志辉自己知道。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不少同事和亲友劝他:“换个轻松点的岗位吧,别一天天在社区里忙碌了。”这些年来,也曾有轻松的岗位摆在他面前,然而都被他婉拒了。他说自己愿意在基层工作,愿意和群众打交道。

  (文/本报记者 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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