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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与充分发挥法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作用,是贯穿于《决定》的两条主线。围绕这两条主线,各级政府法治机构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中,涉及诸多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的立、改、废等手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更加充分完善的合法性依据,更加科学可行地引导和规范改革,更加有效及时地为改革提供制度性保障,使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健康有序推进。就市级层面而言,市法治办每年都要制定和审查几十乃至上百份规范性文件。这些数量多、涉及面广的规范性文件,从一定意义上讲,是行政立法的延伸和细化,也是我国法律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
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上,必须充分体现执法为民这一本质要求,努力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行好、维护好、发展好作为根本的价值取向。在具体实施中,必须整合行政执法主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对有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严格问责。二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三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应该是全方位、多层次而又长效化的机制,既要有行政执法监督的宣传教育机制,又要有行政执法监督的组织机制,还要有行政执法监督的考核惩处机制,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完善权力制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