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广杰
“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具体到基层检察工作,就是要在反腐败大局中抓大不放小,确保收到查处一批人、挽救一批人、教育一批人、塑造一批人的实效。
一是要抓早。一方面,基层检察机关自身打铁确保自身硬,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制度,依法规范职责,优化权力结构,推进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力规范运行,不偏方向;另一方面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把预防课堂由市直机关开到村镇,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形成岗位为点、节点连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把贪腐萌芽扼在摇篮,把小腐小贪掐顶去势。
二是要抓小。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方面要虚题实作。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通过谈话或函询等方式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小题大做。不仅要拍苍蝇,而且要灭蚊子。要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整治社会行业不良风气,清除卫生“死角”,叫“蚊蝇”无从滋生,对小事、小案要加大查处力度,让有轻微贪腐问题的人及早醒悟,悬崖勒马,从源头上根除权力寻租的可能。
三是要抓实。基层检察机关要扎实抓好办案工作,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既往不咎。一方面是查办案件要注重短、平、快,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转变观念,快查快结,提高办案效率;另一方面是要依法安全办案,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勤练执法、监督、问责三项基本功,高度警惕,确保办案绝对安全。
总之,基层检察机关就是要敢于破除利益掣肘,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健全反腐体制机制,守土有责,反腐有为,确立检察公信,把群众更多的反腐期盼满足在基层。
(作者系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