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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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执行不付款 出境受阻才给钱
丰润法院采取边控措施破解一起执行难案

  

  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赵金勇 张雷)“法官同志,我是来交案件款的,以后我公司保证讲信用,不欠钱。”这一幕是近日发生在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情景。一被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境受阻后,主动到法院交清210万元案件款。

  这起案件是张某某起诉邯郸某公司、大连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210万元。该案立案执行后,二被执行人均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情绪十分不稳定,频繁到法院要求尽快执结本案。对此,丰润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局长带领执行人员到邯郸、大连两地对被执行人的情况进行了摸查。他们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不是没钱就是被其他法院冻结,公司名下亦无土地、房屋、车辆等可处置的财产,于是,约谈两公司法定代表人。他们都以经营困难、无能力给付为由拒绝履行义务。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在此情况下,丰润区法院执行局积极寻找破解执行难题的方法。他们考虑两被执行单位规模都很大,法定代表人有可能经常出境,可尝试通过采取边控措施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促其履行义务。于是执行局领导亲自带队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办理了对大连某公司、邯郸某公司等多个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边控手续。被执行人邯郸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女儿在澳大利亚生了小孩,他与妻子兴高采烈地准备登机前去看望、照料,没想到出境受阻,前思后想,还是主动到法院履行了给付义务。采取边控措施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唐山市丰润区法院执行局采取“边控”措施,震慑了一批有钱不还、出境消费的无耻“老赖”,树立了司法权威,为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的执行案件开辟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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