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永学
发生在温州苍南县灵溪镇的城管打人与被打事件,以10名殴打“城管”的滋事者被刑拘、3名打人城管人员被行政拘留而暂告平息。这一事件再次引起舆论的高度关注。
据媒体报道,4月19日,在苍南县灵溪镇,一名路人因用手机拍摄城管人员粗暴执法而遭到执法者殴打,引发群众围堵执法车辆,5名“城管”被打,造成两人休克,伤情危重。
城管打人与城管被打,是近些年频频上演的社会问题。“苍南事件”中,有评论在“肯定”城管过错在先的同时,也指责社会以暴制暴的非理性行为,认为这种彼此伤害,可能会让城管在今后的执法中心态失衡。
反思“苍南事件”的教训,笼统地各打五十大板恐怕难以服众,也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城管作为政府执法部门,应该有明确的执法规范。从媒体对整个事件的报道看,执法者中有穿制服的,也有穿便服的,正是穿便服人员引发了这场悲剧。且看北青报记者的报道:“杜丽(卖灶具女子)一直挣扎着,一个身穿便服的城管一把抱住杜丽,把她往外拖,手刚好勒住杜丽的胸。杜丽蹲在地上哇地哭了。路边开始聚集不少围观者,对城管暴力执法议论纷纷。”
这到底是执法还是侮辱妇女?穿便服的城管究竟有没有执法资格?当一名过路男子用手机对城管的执法现场进行拍摄时,竟被城管人员野蛮群殴致昏,群众的愤怒由此被点燃。
打人自然应当受到法律惩处。但是,当粗野执法引爆群众的愤怒情绪后,我们对着老百姓宣讲法治和理性,是不是有点苍白呢?
在“苍南事件”中,有两个执法角色,一个是城管,一个是公安。当5名“城管”被围困在面包车里时,现场的公安民警曾想将5人“铐离”危险境地,但是没有成功,“大家不相信警察把这些人带走后会做出公正的处理”。两个执法角色,一个站到了群众对立面,一个群众信不过,这不值得执法者深刻反省吗?
诚然,城管干的是别人不干的脏活累活,管的是别人不管的难事烂事。但是,这难道就应该成为粗暴执法的理由吗?近年来,由城管执法引发的一幕又一幕悲剧,说明这种简单粗放的管理路子已经越走越窄。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将会有更多的农民入城,站街摆摊现象短时间内不会消失,城市管理如何变“堵”为“疏”,怎样缓解管与被管的紧张对立,城市管理者确实应该转变观念,好好思量思量。所以,一味指责社会以暴制暴改变不了什么。“苍南事件”作为一个教训,值得地方政府仔细咀嚼个中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