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段美)9月11日,石家庄市召开动员大会,在全市启动“吃空饷”专项治理行动。
会上印发了《石家庄市“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人员范围为6月至8月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此次行动清理对象覆盖8类人员: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已不具备享受遗属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其他从财政多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举报渠道为: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银河宾馆)市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19。
联系电话:0311—86137091。
石家庄市纪委廉洁自律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7851028。
电子邮箱:sckxjb@163.com。
省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6665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