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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人民警察要形象,长得丑不能当警察”,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一名公务员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在体检项目时,因脸上长痘被认定为“不合格”,体检未能通过。三位专家医生对该考生检查会诊的意见为“面部有瘢痕影响面容,且癍痕难治愈,反复发作,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一部分第三条规定,结论为不合格”。(8月24日中国网)
A
公务员录取的
是相貌还是人才?
考公务员果然难,一直觉得成绩优秀,面试没问题,在录取方面应该稳操胜券了,可是没有想到,原来体检这一关更难过,形象长不好,亦不能通过,尤其是在某些特殊岗位上。在上述新闻中,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一名公务员考生笔试面视总成绩第一,却没有想到在并不显眼的体检时,因为自己脸上长了青春痘而认定为不合格而下课,出现这样的事件,我们再为这位考生遗憾的同时,也不得不问一下湖南公考的相关部门,考公务员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为了给当地选才,如果在脸上长几颗痘痘就要不录取当事人,这究竟是选才还是选美呢?
诚然在这个事件中招收的公务员其岗位是警察而不是演员或者不是国旗护卫,也不是飞行员,对于警察的要求来讲应该体健貌端就可以了,难道长几个青春痘就有碍于警察形象了吗?这规定是不是太不合情理了呢?况且参加考试的这名考生成绩相当优秀,难道仅仅有了这点儿瑕疵就要放弃对他的录用吗?这总有点让我们群众不理解,当地相关部门在这件事情上是不是小题大做了。
公务员录取条例虽说有其法定性,但是在某些方面的具体操作上并非冷酷无情,并非没有人情可讲,既然公考录取的是人才,在不是特殊岗位的定向招考的情况下,录取人员还是以为国家选才为准,且不可因为相貌稍有问题而在招考问题上做文章,如果真正这样做才是矫枉过正,最后受到损失的不仅仅是国家,也会让我们年轻人寒了心,更让公考公平公正竞争成了一句空话。
(苗凤军)
B
公务员注重形象
无可厚非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的这名公务员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在体检中因脸上长痘而被认定为“不合格”,我们不能责怪这三位专家医生,他们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并未藏什么猫腻,而是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一部分第三条之规定,完全有理有据,说明了他们很专业也很敬业。
我们必须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在现代社会,国家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者,作为在一定范围内甚至在非常广大的范围内的“公众人物”,良好的公众形象是其实施有效管理的“软实力”和“潜资产”。 我们不妨将国家公务人员形象做这样一个可能略显简单的“游戏式”区分:第一种是外表优雅,内心纯正;第二种是外表随便,内心纯正;第三种是外表优雅,内心污秽。显然,第一种是我们最期望、最愿意看到公务人员形象:看上去很美,看下来很真;第三种是我们最痛恨、最不愿意看到的公务人员形象:看上去很美,看下来很臭。相对于第一种,第二种其实是退而求其次,“只要是清官就好,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一丝无奈的背后何尝不是一线期待?
所以说,对于公务人员的形象和行为规范,应该是内正其心,外正其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内外兼修,方为正途。二者的有机统一才是国家公务人员应有的形象,毕竟现在不是战争年代,不是非常时期,国家公务人员有条件在保持内心纯正的同时做到外表优雅。
(钱桂林)
C
警察的脸面
与痘无关
“人民警察要形象”,这话也没什么不对的。只是,凡事有个度,尤其是公权作为,仗着招录比上的优势,过于倚重相貌去甄选公务员,结果无非有三:一是为“萝卜招聘”提供机会,有钱的都去整容整形,然后角逐公职岗位,没钱的只能“纯天然”落选;二是将严肃的公职招考庸俗化为选美选秀,昭示了公权的恶俗偏好。三是阻滞了年轻人正常的上升通道,令本就备受诟病的公职招考再添诡异。
有几个问题如鲠在喉:一者,湘西自治州公安局是不是都是“面容姣好”的帅哥美女、是不是都在容貌上有着“超高标准”的自治自律?如果有例外,恐怕实在无法说服长痘痘的年轻人。二者,警察的形象在哪里——究竟是在脸面上还是在为人民服务上?这个问题民众最有发言权。大腹便便的公职人员、基本技能都过不了关的少数警察,跟脸上的小痘痘,哪个更让人厌恶心烦呢?在公众的逻辑里,警察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职业技能与爱民之心,是比面子更要紧的事情。三者,即便根据规定来说,“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才会判定体检不合格。对于年轻人来说,青春痘本就是很普遍且普通的小问题,即便有碍面容,也不是“难以治愈”,怎么就满足了这个充要条件呢?
看起来,这是孤例。但地方部门对“容貌”的偏执与热爱,已经是值得警惕的现象。此前,有湖南网友发帖质疑当地一名女干部由选美比赛获奖者成为公务员背后有“神秘推手”,在2004年的时候,甚至有地方人事部门建议“把相貌纳入公务员体检范围”……这背后,恐怕不是简单的骄矜之意。弄清公职人员的职务定位,搞好招录监管与申诉救济,也许才会逆转“好色”的各种闹剧。
(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