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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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查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人员

  本报讯  (李博)7月10日,邢台市公安局公布了近期对一些扰乱社会秩序案件的处理结果。一些寻衅滋事、聚众围堵等采取过激行为扰乱社会秩序人员被警方依法严肃处理。针对这几起案件,邢台市公安局表示,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宁,对任何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会坚决依法惩处。

  ■聚众滋事 为首分子遭逮捕

 

  因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怀疑村干部长期贪污和侵占村集体的利益等原因,3月25日,邢台开发区北俎村几十名村民,来到某项目工地进行围堵,并采取投掷土块、砖块等行为,驱赶、恐吓施工工人,导致工地被迫停工,给施工单位造成一定损失。 

  次日上午,又有上百名村民到施工现场驱赶工人,并朝该工地建筑取水用的水井内投掷砖块,致井内潜水泵无法使用。之后,个别村民采取悬挂条幅、对施工单位的铲车轮胎放气等行为阻止施工。 

  2013年4月,邢台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决定对组织领导者和积极参加者实施抓捕。5月12日、13日,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并被刑事拘留。6月20日,犯罪嫌疑人侯某、侯某某、宋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围堵高铁站 抗法之徒受严惩

  5月12日至14日,祝村镇大吕村部分村民因村内派系矛盾激化,连续三天将高铁车站广场街(振兴一路)进出路交通阻断。村民在路中间摆放自行车、拉横幅、静坐,堵塞交通,拦截过往车辆,辱骂、拉扯、阻止乘客进站,共导致百名乘客乘车被延误,车站工作人员无法正常上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现场民警多次耐心劝阻,但堵路村民拒不接受劝导,多次干扰和阻碍民警现场执法。5月15日开始,邢台市公安局组织多警联动,赶赴现场处置,并果断采取措施,对7名核心骨干人员及抗拒执法者进行控制,4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行政拘留。 

  

  ■未经许可游行 扰乱秩序法不容

  邢台市某小区开发商和两家施工单位发生矛盾,引发建筑商之间、双方工人之间矛盾。5月20日,滞留在工地的100多名工人在建筑商程某某及包工头魏某、易某某的组织下,未经申请、许可,打着白色条幅,采取游行示威方式,集体到市区讨薪。 后经公安机关劝阻,游行工人撤回。

  6月5日,公安机关对魏某、易某某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治安处罚。同时,程某某因涉嫌其它案件被另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堵塞交通 被行政拘留和警告 

 

  4月24日,邢台市一家快捷酒店锅炉房发生爆炸,造成两人重伤。4月27日,该事故一伤者在医院不治身亡。5月2日上午,该事故死者家属组织30余人,在市区中兴东大街双向阻碍过往车辆通行,造成中兴东大街一招岗至中北岗段车辆断行。 

  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妥善处置。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教育工作,聚集人员仍不听劝阻,继续堵路闹事,警方将4名组织者分别带至各个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将询问材料汇总至事发地辖区西大街派出所统一查处。西大街派出所对4人依法行政拘留,对其他聚集人员依法进行警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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