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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媒婆假对象骗彩礼手段老套仍得逞

 

  马红玲 郭习何

  6月24日,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以介绍对象为由骗取彩礼24000元的诈骗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三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

  2008年,刘某通过郭某认识媒婆黄某,三人商量通过介绍对象的方式骗取彩礼钱。后黄某将刘某介绍给偏远山村的被害人李某(化名)做女朋友,李某共给付刘某三人2万元彩礼钱及4000元购买首饰款。黄某及郭某各分得赃款5000元。

  检察官提醒:以假结婚、假介绍对象的方式骗取钱财的手段已屡见不鲜,可仍有人频频上当受骗。究其原因:一是被害人文化水平低,辨别能力差。二是媒人一般都与被害人熟识,被害人完全信任对方,放松了警惕。因此,应加强对经济不发达地区、偏远地区农民进行法律知识宣讲,使他们了解形式多样的诈骗手段,增强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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