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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掌嘴巴”如何

  吴兵旭

  2012年10月17日《法治日报》第10版刊出林来梵写的《新加坡治腐趣谈》一文。文中引用了一则故事:新加坡一位6岁男孩布拉农,蹦蹦跳跳时竟差点闯了马路的红灯,被妈妈喝止后,自知错了,当场左右开弓掌了自己好几个嘴巴。还不断恳求妈妈“你打我吧!”妈妈用皮鞭抽他,小布拉农痛不可忍,一头扑向被窝,咬住被单,忍住了哭声……读罢文章,感慨颇多。不由得想起了最近网络媒体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

  造成“中国式过马路”背后有许多原因。城市公路建设滞后,通行里程不足,道路布局不合理。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少且没有有效利用,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空间越来越小。公共交通运力不足,路线、站点设置不合理,乘坐不便捷;管理交通的警力不足,警力部署不当,交通乱象致使“马路杀手”成为国人生命的第一杀手。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十余年我国车祸死亡人数连年位居世界第一,2002年死亡10.9万人,2011年死亡6.2万人。2011年在各类事故死亡总数7.5万人中,交通事故死亡占83%。2012年的十一黄金周中,794人死于交通事故,平均每天死亡近百人。鲜活的生命顷刻间化为血淋淋的尸体,尚不能惊醒国人麻木的神经,尚不能唤醒人们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他山之石可以鉴玉。前几年我与几名县市公安机关领导赴西欧考察,法国首都巴黎、意大利首都罗马,均为世界著名的繁华大都市,车水马龙,井然有序。为我们开车的意大利青年司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令人肃然起敬。十几天中未发现一辆车闯红灯,未见一位行人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横穿马路,接近斑马线时所有司机都自觉放慢了车速,示意行人优先通行。偏是我们这些人中有时生发出横过马路的冲动,但立时感到汗颜而止步。

  解决“中国式过马路”难题,应该多部门努力多措并举。消除“中国式过马路”陋习全靠我们自己。这种陋习禁而不止,罚而不绝,可以从体制、机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道德等方面找出许多原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每位参与交通的当事人自己。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个只知责人而不责己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悲哉哀哉。如果每一个人都从自己做起,遵守交通法规,就会扯掉“法不责众”,“从众心理”的遮羞布,共建文明和谐交通秩序。“中国特色”的各种陋习始作俑者及参与者,如果有决心有勇气“改恶从善”,不妨学学新加坡的小布拉农,每当有了闯红灯、违章驾驶、“加塞儿”、吐痰等陋习的冲动时,立即自掌几个嘴巴,让人抽几鞭子。倘若如此,自掌嘴巴倒不啻是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式的陋习的一剂苦药、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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