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3月21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难缠”的当事人

  王志凯

  这是一起猥亵儿童的刑事案件,没想到遇到了一对“难缠”的当事人。

  案子刚分到我手中的那天下午,被害人的母亲刘某就跑到检察院,一进门就质问道:“对待这样的坏人你们为什么不把人抓起来,还让他逍遥法外。”我耐心地跟刘某细细讲解了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程序及罪名涉及的法律规定,她将信将疑地离开了办公室。

  认真审查完案卷,我们迅速按照法律程序传唤了冯某。冯某现年51岁,他老实交代了事情的整个过程,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就在案子准备移送法院起诉时,意外发生了。

  冯某的哥哥多次找到检察院,认为弟弟的行为只是性骚扰,不构成犯罪,要求立即释放人。一开始他搬出自己理解的“刑法”,头头是道,侃侃而谈,我耐心地给他解答法规,一一纠正他认识的错误之处,言明该案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案发现场监控录像等证据的相互印证,冯某亦供认不讳,证据确实充分。

  我好不容易把冯某的哥哥劝走后,同事告诉我,被害人家里又到公安局和这儿闹事,我们只能不厌其烦给被害家属做工作。

  这时,案子出现转机。案发一个多月后又有人举报冯某在商场有对儿童性骚扰的行为,经调查属实后,我们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认为冯某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收押了冯某。

  不公开审理该案时,冯某的哥哥作为代理人,避重就轻,一再称如果被害人家属不闹,就没人知道,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弟弟没有罪。我一一驳斥了他的言论,冯某在最后陈述时愧疚地表示,经过公诉人反复对我的教育,他也认识到了错误,愿意赔偿被害人。双方在庭上,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

  判决生效后,被害家属刘某跑来对我说:“检察官,一开始我们家不相信法律,我只是把法律当做工具,没站在客观的角度,是怕你们不公正,现在看来法律公正的,是我们可以信赖的法律!”

  送走刘某次日,冯某哥哥也来了,见到我就说:“我还以为你们收了被害人的好处,才突然抓了我弟弟,才来跟你们闹,不应该啊,法院判决证明了法律对我弟弟是公正的。”

  案子虽然圆满办结了,可每每当我忆起双方当事人怒气而来平气而散的背影,脑海中就不由自主地充满他们对“法律是谁的,怎么相信法律?”的质疑。这说明法治的观念、司法的公信力尚未深入人心。对于一名办案检察官来说,在和老百姓打交道过程中,不惧麻烦,不怕委屈,客观公正,忠实地执行法律并通俗地去诠释每一个案子,使当事人信服法律,需要我们做的还有很多。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