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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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请擦亮眼睛

  本报记者 张申 刘海兵

  正定县的崔先生向报社反映,他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自称生产销售电动四轮车的张某。当时,他正好想买这种车,就与张某商议买卖事宜。以比市场价优惠的价格谈妥后,崔先生将款从银行转到张某账号。很快,崔先生提取了4辆电动四轮车。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崔先生发现这4辆车总是出毛病,便对车的质量产生怀疑。经查询,不仅这4辆车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就连张某的厂家也不存在。

  网上购物,是时下非常流行的一种购物方式。因为它方便、价廉,很受人们追捧。记者从网上搜索了一下,网上购物的信息可谓铺天盖地,而网上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寻求消协帮助的买家更是数不胜数,遇到的问题也是五花八门。网上购物如何维权已成为难点,也已引起有关部门和法律界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

  消费者网上购物发生纠纷如何进行维权?应该与在实体店购物发生纠纷进行维权是一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不管是在网上,还是在实体店,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除了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外,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行政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等)举报投诉,也可以依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举报投诉内容属实的,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索赔。

  需要指出的是,消费者要注意证据保存,要注意投诉莫过时效。购物凭证(如发票、银行转账单据、购物小票、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商品实物(图片)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之规定,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依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的一年内提出。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在这里,《产品质量法》作出了与《民法通则》不同的规定,其原因在于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很难立即发现,危害后果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观察。

  如何避免在网上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有学者特别进行消费提示:一要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资质是否合法。最好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专业性强、口碑及品牌信誉度较好的经销企业。二要克制贪便宜的念头。不要被低价、低折扣所迷惑。三要对网站和网店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查验核实。包括查验核实其网址、地址、电话、网店营业执照等内容的合法性、正规性。同时还要对网店的信誉、售后服务、退换货服务等诸多细节进行全面了解,辨别真伪后再做购物的决定。四要妥善保留交易记录,索取购货凭证,便于事后作为维权依据。五要做到收取物品时当场验货。

  相关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第135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6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第16条第1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20条第1款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第21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

  第5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45条第1款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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