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 王妤格
普法窗
相关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中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懵懂的少男少女偷尝了爱情的禁果,但女孩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年龄——不满14周岁,对双方行为该如何处置?又该如何去挽救花样少年?
今年17岁的小帅(化名)在秦皇岛市一家洗车场打工,在一次去朋友小超家玩时,结识了因离家出走在小超家借宿的邯郸女孩小星(化名)。两人一见倾心,相互萌生爱意,很快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认识不久后,两人偷尝了禁果,发生了性行为。小帅曾经问过小星的年龄,小星告诉小帅自己18岁了。正当两个懵懂的少年“享受甜蜜爱情”的时候,小星接到了父亲的电话,因为小星离家出走,心急如焚的父亲四处寻找,并知道了小星在秦皇岛。小星的父亲和叔叔连忙驱车来到了秦皇岛市,向警方报案,称小星离家出走来到了秦皇岛市,不排除被拐卖的可能。
就这样,警方在小星父亲的配合下很快就找到了小星,并将小星和陪同在小星身边的小帅一同带到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通过身份核实小星不满14周岁。12月6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小帅以涉嫌强奸罪移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12月12日,检察院经取证、集体研究,对小帅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案例解析】
我国《刑法》第236条中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复》的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中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检察院办案人员审阅了案卷,核实了本案的相关证据,认为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小帅主观明知被害人小星不满14周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批复》的规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12月12日不予批捕犯罪嫌疑人小帅,同时要求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小帅与小星发生关系后,是否对小星造成严重后果的证据。
【 办案手记】
受理此案后,我们首先制定了详细的讯问提纲,到看守所内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小帅,小帅的供述与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一致,并且说他问小星年龄时小超在场。侦查卷里并无小超的证言,我们又会同公安机关侦查员赶往小超老家抚宁县调查取证,其证实小星告诉小帅自己18岁了。接下来,又辗转到邯郸,向小星取证。通过严查细审,仔细阅卷和调查核实证据,最终对小帅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避免了一起未成年人错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