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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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办卡透支自己花

  本报记者 张志青

  自以为信得过的兄弟,不想,劝说自己办理信用卡后却悄悄透支自己的卡,支取大量现金后挥霍掉,毁掉的不仅是经济利益,而且还有兄弟情谊。

  6月2日,藁城某村的梁某接到同村在石打工的冯某的电话,问他是否办理信用卡,称其公司正在搞活动,并且提出各种便利和优惠。几经劝说,梁某最后同意了,后来,到冯某的公司,用其驾驶本、身份证办理了一张由冯某公司负责担保的银行信用卡。

  6月18日13时许,梁某收到一条银行客服发来的短信,显示有动态密码和密码序号的信息,提示他正在激活信用卡。正摸不着头脑的梁某,还以为是骗子的信息时,冯某打电话询问其短信内容,梁某遂告诉了冯某。随后,梁某感觉不对劲,打电话问冯某:“是不是我的银行卡办回来了?能透支多少钱?什么时间给我?”冯某说:“5000元,明天给你吧。”而后,冯某却玩了个人间蒸发,梁某多次打电话联系不到冯某。无奈之下,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这才得知自己的银行卡已被开通,并且被透支了9000余元。

  鉴于朋友关系,又是同村,梁某费尽周折寻找冯某。7月的一天,他在一门市里看见了冯某,急忙去追问,冯某说借朋友用了点钱,这两天就还上。可自此之后,冯某是杳无音讯。银行催还款,梁某找人无果,遂报了案。

  8月23日,冯某被逮捕。据冯某交代,其透支的一万余元钱已被其吃喝玩乐挥霍掉了。9月13日,冯某亲属退还了梁某该款项。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主卡持卡人授权,使用其信用卡骗取款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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