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金峰
民事申诉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是指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申诉人的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法院的裁判正确,决定终止审查,帮助申诉人进行全面分析,使其自觉接受法院的裁判,进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权威的一系列工作。如何进一步做好民事申诉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已成为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一项全新的、十分重要的内容。
强化“四个意识”,严格公正执法。一是强化大局意识。首先,办每一件民事申诉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都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这个大局出发;其次,自觉把民事申诉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重心纳入党和政府总体部署上来,从根本上安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强化为民意识。在与申诉人沟通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与群众建立起相互信任的桥梁和纽带,使息诉罢访工作取得群众的认可。三是强化角色意识。牢固树立维权和维稳并重的指导思想,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民事申诉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视为民行抗诉工作的延伸,常抓不懈。四是强化创新意识。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创新的方法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建立新机制。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高效执法。一是完善民事案件申诉风险告知机制。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的过程中,丰富和完善民事申诉案件告知机制,保障申诉人的知情权。二是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在民事申诉案件息诉罢访工作中必须增强合力意识,重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进行息诉罢访疏导。三是实行公开听证机制。对民行部门经审查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不提请抗诉决定的民事申诉案件,有选择的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四是建立案后回访机制。通过案后回访,加深双方的沟通、交流及感情,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构建和谐社会。
创新工作方法,文明严肃执法。一是以情感人,宜诚心忌敷衍。办案人员应坦诚对待申诉人,通过沟通情感,建立融洽的关系,实实在在地为申诉人着想,真心诚意地为申诉人排忧解难。二是以理服人,宜公心忌偏私。办案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听取申诉人意见、认真核实每一事实的基础上,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剖析,使申诉人重新审视自己的“理”,进而服判息诉。三是以法育人,宜耐心忌浮躁。办案人员要把重点放在阐述有关法理和讲解法律规定上,努力从思想源头解决申诉人的法律认知问题,使申诉人对法律规定有明确的认识,进而使其息诉。
(作者单位: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