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子珍)日前,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检察机关正确应对、有效防范、积极化解检察环节执法办案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进行全面部署。
《意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正确认识、执法办案、矛盾防范、办访措施、矛盾化解五个方面,提出了21项完善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的措施,旨在通过整合力量、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风险苗头信息报告、分级应对处置、风险化解协调等一系列接访、办访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风险化解、防范和稳控工作,使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真正成为了解社情民意的过程、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和提升执法公信力的过程,真正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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