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牛豪钦 商利钊)省检察院制定出台的《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服务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世峰按照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有关贯彻意见,迅速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和落实。
宁晋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县正在开展的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将涉农检察工作的重点锁定在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的案件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等关乎民生的案件,着力在保障全县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上彰显打击、保护、预防和服务等检察职能。截至目前,该院先后查办了环保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某村委会主任等人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等几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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