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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司法局

加强基层建设 夯实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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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冯仓福

  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如何把基层工作做好、做实?晋州市司法局通过抓“六化”管理,促进和提高了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不仅提升了司法所的公信力,而且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基础设施标准化。近年来,该局加大对司法所建设的投入,为司法所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努力改善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条件。全市司法所业务用房达到1800平方米,累计投入80余万元,办公微机12 台、购买内网设备12台,达到每所一台。

  人员管理规范化。为了增加基层力量,全面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水平,该局将新增的15名公益岗位人员,全部分配到各乡镇司法所,进行合理分工,实现人员管理和配置上的合理化。目前,晋州市12个司法所有24名工作人员,改变了长期以来由司法所长一人单打独斗的局面。

  调解组织健全化。该局健全和完善市、乡(镇)、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力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重点推进重点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起了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十户调解员、楼院调解员实现全覆盖,所辖乡镇全部实现“民调入所”。真正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截至目前,该市共成立各类民调组织356个,调解人员达到1723人,其中乡镇调委会12个,村居调委会23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0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个。真正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调解员队伍素质化。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的选任条件,对人民调解员队伍调整充实,按人口比例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使村居调委会人数平均达到6人以上,且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日趋合理。

  基层管理制度化。所有司法所均建立了学习、奖惩、业务登记及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并将主要工作制度上墙公布,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方面,建立健全了业务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与此同时,根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对司法所开展的每项工作制订了工作流程,进行了可操作性、流程式的要求和规定,统一印发至各村、社区民调主任和普法骨干、法治宣传员,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做到依制管所,从严治所,保障司法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基层业务标准化。根据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加强业务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依法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司法所卷宗记录规范化管理上,专门制发了各类报表样本,对各村、社区涉及民事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法治建设等工作的有关簿、册、卷作出了明确规定,做到登记及时、流程规范、文书制作标准,使司法所档案卷宗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

  通过抓“六化”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得到及时的排查和调处,司法所职能得到强化。今年前8个月,晋州市各司法所和调委会共排查矛盾纠纷1175起,成功调处化解1152起,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槐树镇司法所还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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