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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赔本心失衡铤而走险行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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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生意有风险,赔赚都是正常事,可高阳县的段某做生意赔钱后,却眼红别人做生意赚钱,向对方发送短信,以其家人安全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高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段某提起公诉,2012年8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段某本是个生意人,2011年上半年,因经营不善,赔了约50万元。由于这些资金都是朝朋友借的,做其他生意又一直挣不到钱,焦虑之下的段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不久,他在外地捡到一个驾驶证,里面有一个河南人王某的身份证。2011年12月,他用王某的身份证办了手机卡,继而在外地办了一张银行卡,把银行卡绑定了手机,但由于没有“目标”,一直没用过。

  2012年5月,段某见同乡段某某经营有方,企业发展迅速,就把目标对准了段某某。从5月10日开始,他用那个以王某名义办理的手机卡给段某某发短信,索要50万元,让段某某把钱打到他用王某的身份证办的银行卡里,否则就“打死”他。段某某没有答应,段某就接着发短信,称不给钱就“弄死”段某某和其全家。

  段某某接到敲诈短信后,一边通过讨价还价与段某周旋,一边嘱咐家人谨慎外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12年5月18日上午,段某给段某某连发几条短信要他赶紧汇款,否则“就要行动”,并准备再坐公共汽车到外地给段某某发短信息,不想被赶来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侯智勇 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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