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武洋 杨雪薇)赵某是唐山某商场的收银员,历来本本分分上班,没想到因一时疏忽看错价签少收了钱而引来一场官司。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法官耐心调解,对方最终将钱返还,了结了赵某的一桩烦心事。
今年10月4日,顾客杨某到唐山某大型商场选购手表一块,到原告赵某所在收银台交款时,赵某误把金额6930元错看成693元,从而收款693元。杨某用支付宝付款,由于收款机系统故障未出票,赵某向杨某索要了支付宝订单编号,并用手机拍了照片。杨某走后1小时左右,手表专柜售货员刘某在对账时发现错误,查看监控发现顾客杨某早已驾车离开商场。赵某联系顾客杨某,杨某不承认来过商场,后赵某报警。商场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杨某,杨某不接电话。无奈,赵某自己垫付6237元交付商场,随后向路北区法院起诉,要求杨某返还不当得利6237元。
路北区法院河北路法庭工作人员翻阅卷宗后认为,该案标的较小,而且争议点不大,事实比较清楚,调解的可能性很大,于是多次联系顾客杨某,向其讲明获利的6237元属于不当得利,按照法律规定应予返还。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杨某最终将6237元返还赵某。